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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福利政策与现实有差距吗

2018年9月20日  广州专利被告律师   http://www.shmsslaw.com/

保障性住房不是一个新名词,我国最近几年一直在推出住房福利政策但是这些政策都非常容易被拥有特殊关系的人所获得,真正需要住房优惠的人反而落实不到。那么现在我国的住房福利政策是否真的实现了想要达到的目的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住房福利政策与现实有差距吗

有一定的差距,并且在不同的地区差别程度各不一样

变迁中社会需要之间的差距分析我国的住房经历了从福利品、消费品到投资品的发展过程。根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2004年发布的《2020我们住什么样的房子——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居住目标研究》,到2020年我国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目标将为35平方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将大于20平方米。

购置保障性住房的付款方式存在争议

经济适用房初衷是满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抛开住房申请的“搭便车”现象、认购采取的摇号方式存在的弊端等不说,就有的地方采取的经济适用房付款方式是违背居民的住房意愿。经济适用房在每平米价格上低于市场价,但有的经济适用房采取一次性付清款项的做法,使住房困难户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不忍放弃已经获得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权,一方面苦于无力支付购房款,这使经济适用房成为部分住房困难户的“鸡肋房”。

住房福利对象的缺失

目前住房福利对象主要针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住房保障针对的是城镇弱势群体,依然没有跳出我国社会保障的城市偏向性,有失住房保障的公平性。俨然把城镇“夹心层”、农民工群体、农村贫困家庭及未就业和就业不稳定的大学毕业生排除在住房保障之外。

征地农民的担忧

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很多城中村居民面临着征地的实际,而住房福利体系中的限价房政策,主要针对除了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外,就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尽管目前政府加大了对征地农民的福利,但很多城中村居民以租房谋生,拆迁后的补助款及回迁房不能较好的解决其今后生存的后顾之忧。

一直以来我国的住房福利政策往往很难分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这使得普通大众对于房地产的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国家不得不调整相关政策再一次颁布新的福利政策,所以我们应该积极了解国家的新的福利政策必要的时候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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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孙大勇 [深圳]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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